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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596-5212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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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平和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业务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及劳动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编制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组织实施国家和我省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及规章,代表政府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险和监督检查职权,监督下级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机构的工作。
3 、拟定全县促进城乡就业的基本政策和措施;规划全县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拟定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规范职业介绍机构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和措施;按分工组织实施公民出境就业和境外公民到平和就业的管理政策。
4 、组织实施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政策,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归口负责全县工人考核鉴定的组织实施工作;在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指导下,制定技工校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制定企业在职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和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和规划和管理规则;制定和组织实施技师考评规则,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和规则、政策和措施;负责技工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
5 、建立劳动关系调整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劳动监察工作;组织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负责劳动合同鉴证,集体合同审核;指导行业和用人单位定员定额和制定和管理 ;组织实施用人单位职工档案管理;负责企业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管理 监督实施;负责有关政策安置和调配工作。
6 、综合管理全县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组织实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和劳动争议仲裁规范管理,承担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7 、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调控管理工作;拟定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并实施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机制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机制;审核县属固有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方案;建立并组织实施企业工资协商谈判制度。
8 、管理全县社会保险工作,拟定全县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基本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公费医疗制度改革和医疗保险制度的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审核认定有关机构承办保险业务的资格。
9 、贯彻实施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政策监督;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组织实施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认定工作;制定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0 、承担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信息网络,定期发布劳动保险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11 、组织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推广应用,产业发展工作,指导劳动学会、技师协会等团体的工作。
12 、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工作,办理、答复人大、政协的提案和议案。
13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简介
平和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平和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及行政执法的综合性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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